长三角区域市场综合业务发展合作协议在京签署

  

  9月5日,在商务部指导下,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四地商务主管部门在京签署了《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》。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出席签约仪式。根据合作协议,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四省商务主管部门将重点推动共同的市场规则和制度、共同的商务基础设施、共享的商贸流通体系、农产品产销合作共赢、共同促进区域供应链、市场消费环境合作我们将深化共建、推动高水平开放、促进大流通、建设大市场等六方面务实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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